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伪造、变造国家机关印章、公文罪取保候审成功后辩护为免于起诉

  • 智豪民商网
  • 2017/05/09
案情简介:嫌疑人戴某、 男、 汉族、重庆人。因涉嫌伪造、变造国家机关印章、公文罪于2012年10月被拘留关押于某区看守所。
 
       嫌疑人的家属于2012年11月8日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,经咨询后,最后选择委托本所律师。
 
       我接受委托后立即找到相关办案单位联系接洽,依法先后多次会见了戴某,了解案情;并到重庆市某区公安局交换意见。经智豪刑辨团队集体讨论,辩护人提出以下意见:一是嫌疑人戴某系初犯、犯罪次数不多所获赃款较少。二是到案后一直如实供述。辩护人于2012年11月9日申请对戴某取保候审,2012年11月16日侦查机关同意对戴某取保候审。
 
       取保候审后,辩护人仍然积极与侦查人员交换意见,提出戴某犯罪情节轻微、建议侦查机关免于起诉。后侦查机关采纳本所律师意见、对戴某免于起诉。
 
 
重庆智豪律师团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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